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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时而生 顺势而立 加快构建监测预警体系
发布时间:2017-07-17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嘉宾:中国气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许小峰

  主持人:中国气象报记者李伟 

  7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提出加快构建气象灾害实时监测、短临预警和中短期预报无缝衔接,预警信息发布、传播、接收快捷高效的监测预警体系,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和传播工作提供了规范性指导意见。记者为此专访了中国气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许小峰,深入解读《意见》的出台背景和重大意义。

   

  记者:当前,正值主汛期,极端气象灾害频发,国务院办公厅在此时出台《意见》是基于什么样的背景?

  许小峰:不断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和时效性,一直是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关键环节。

  但是,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我国极端天气事件增多,突发性、局地性气象灾害呈现多发、频发、重发态势,因其历时短、突发性强、发生规律异常,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对气象灾害监测预报的准确性、信息发布手段的多样性和时效性等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今年4月17日,广东省肇庆、佛山、广州等地发生突发局地性强对流天气过程,导致多灾并发。

  在此次突发灾害性天气应对过程中,我们有这样一组数据:发送预警短信3000万条,逾1万用户访问广东省气象网相关网页,超5万用户拨打收听气象服务热线电话;13日起,每天在广东电视台、南方电视台的多套天气节目中发布预报预警信息;17日,广州气象频道的走马字幕全天不间断滚动播出强对流天气预告及防御建议等。

  可以看出,尽管气象部门监测预警预报基本准确,预警信息发布传播和服务基本及时,应急联动也基本到位,但仍造成1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1.3亿元。

  事后,我们也进行了深入的总结分析,在这种时间短、影响大、灾情重的突发灾害性天气发生时,如何解决气象预警信息传播的最后一公里、信息的覆盖面、通过多种方式快速传递信息等问题,以及如何促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快速行动进行有效防灾减灾组织的问题,这方面我们仍存在许多不足,主要体现在:

  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一些地方气象灾害预警发布的责任尚未落实到位,紧急情况下的快速发布传播机制仍不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存在部分“盲区”,采取防御措施的组织体系有待改进,群众防灾减灾意识还需要提升等。

  与此同时,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多少存在操作性不强、效力不高、权威性不够、责任不落实等局限性,

  因此,我们必须在政府的主导下,各部门配合下和全社会积极参与下,系统性地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从管理、制度、责任到技术层面的各类问题,才有可能提高气象预警和防灾减灾的效果,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

 

  记者:从4月17日广东强对流天气事件发生,到7月11日《意见》的出台,短短三个月的时间,一定凝聚了各方不懈的努力,您能具体介绍一下吗?

  许小峰:广东强对流天气事件发生后,中国气象局党组随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传播问题,那一天恰逢周末。而随后一周,也就成为了《意见》出台的“决定时刻”。5月13日,中国气象局召开全国气象部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学习贯彻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在2011年国家减灾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加强突发气象灾害预警工作作出部署。次日,中国气象局局长郑国光立即向国务院汇报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的措施和建议。16日,回良玉副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国务院应急办认真研究中国气象局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强化机制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土洋结合,多措并举,及时、准确、高效地发布和传播预警信息,最大限度地减轻气象灾害损失。

  随后,在国务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召集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中国气象局召开办公会议和专题协调会议,并于6月初成立了由办公室、政策法规司和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组成的起草小组,在国务院应急办的指导下开展此项工作。

  中国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国光亲自主持会议研究政策措施,确定了文件大纲和主要内容,提出要站在政府防御气象灾害主要职责角度上,从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发布、传播和应用、灾害防范防御的系统工程以及相关的政策保障出发,对当前各地各部门及基层好做法和新经验进行充分调研了解的基础上,综合有关部门相关文件中的提法和措施,起草一个高质量的文件;要具体提出今后五年及十年内在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发布、传播应用及防御等工作中能够做什么,具体怎么做等实质性的工作内容,同时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在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管理方式、制度措施、政策保障上提出突破性的工作举措。

  在起草过程中,起草组与国务院应急办先后组织4次集中讨论修订会议,认真研究政策措施和仔细推敲文字表述;同时分别组织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及局有关职能司意见,召开气象灾害预警服务部际联络员会议征求相关部委意见。

  《意见》出台的全过程,经历了3个月的时间,但《意见》从起草到印发仅仅用了一个月的时间。而这一个月,《意见》九易其稿。6月29日,国务院应急办发文正式向25家部委征求意见。7月11日,《意见》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审定后正式印发。

  《意见》的出台,是各方面凝心聚力的成果。离不开党中央、国务院对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离不开各相关部委的大力支持,离不开中国气象局党组的认真组织研究,离不开各地各部门实战中总结出的宝贵经验。

   

  记者:《意见》的出台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请您介绍下《意见》出台具有哪些重要意义?

  许小峰:国务院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1999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02年《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出台,2006年《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相继印发,2009年《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出台,2010年《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09-2020年)》《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印发。而《意见》则是继上述重要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之后,又一个指导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政策性文件。

  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是法律法规赋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新时期加强和创新政府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提高气象服务效益的必然要求。

  《意见》的出台对于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的领导作用和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努力消除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盲区”,提升全社会防灾避险能力,最大限度地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

   

  记者:《意见》包含提高监测预报能力、强化预警信息传播等六大部分内容,涉及十八项具体指导意见,您认为这其中有哪些突出的亮点?

  许小峰:的确,《意见》进一步吸收和借鉴了各地各部门新思路和新举措,内涵十分丰富,可以用“要求明确”、“目标清晰”、“措施到位”、“政策具体”、“操作性强”来概括。

  《意见》中展现出的亮点可以归纳为两大方面:首先是更加明确未来一段时间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目标和重点任务;其次是进一步强调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媒体及公众在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中的责任与义务。

  《意见》明确提出,到2015年,实现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提前15至30分钟以上发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0%以上;到2020年,建成功能齐全、科学高效、覆盖城乡和沿海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系统,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进一步提升,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进一步提高,基本消除预警信息发布“盲区”。

  《意见》进一步强调“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要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将气象预警信息传播手段的建设和运行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以及对各级政府的绩效考核;进一步强调各社会媒体要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及时、准确、无偿播发或刊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要求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根据应急需求对手机短信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建立“绿色通道”,提高预警信息发送效率;进一步强调依靠基层、面向基层,要求县、乡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学校、医院、社区、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指定专人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传递工作,形成县—乡—村—户直通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渠道。

  《意见》中专门有一条对推进科普宣传提出了要求,各地区要把气象灾害科普工作纳入当地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通过宣传、科普、教育,提高全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这也是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效果的一个重要环节。

   

  记者:近日,中国气象局接连印发通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各级气象部门学习贯彻《意见》作出具体部署。那么,当前贯彻落实《意见》主要的工作重点有哪些?应注意哪些?

  许小峰:当前,各级气象部门要把学习贯彻落实《意见》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作为强化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任务。

  首先,要加强学习和培训,特别是通过组织座谈、将《意见》纳入培训工作体系等方式,认真学习、深入理解、准确把握《意见》精神。其次,要抓好宣传和报道,营造有利于《意见》全面贯彻落实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提高全社会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的科学认识。此外,要进一步细化任务,把握重点,加快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和手段建设,着力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能力建设。

  在贯彻落实《意见》时,还要注意做到以下“三个结合”。

  首先是抓好国务院一系列重要法规文件与“十二五”规划的结合。一方面,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法规文件是做好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重要依据,《意见》并不是另起炉灶,而是法规、政策的细化和具体化。另一方面,要实现《意见》确定的目标,必须要有相应的规划、投入为保障。当前正值各级各类规划制定出台期,要抓住机遇,多做沟通工作,将气象防灾减灾及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纳入当地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切实推动相关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

  其次是抓好政府组织领导与部门合理分工的结合。一方面,加快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推动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把气象科普工作纳入当地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把气象防灾减灾基层机构和队伍建设纳入地方政府职责。另一方面,要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充分发挥部门作用,着力健全预警联动机制,加强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会商。要推动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建立和完善各级气象灾害预警联席会议制度。

  最后是抓好平台体系构建与完善体制机制的结合。一方面,要加强监测网建设,尽快构建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国家、省、地、县四级相互衔接并且规范统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另一方面,要切实发挥政府协调功能,建立完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紧急发布制度,减少审批环节,建立“绿色通道”。要千方百计落实措施,推进县-乡-村-户直通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渠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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